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05 点击数:

新农职党宣字【2021】38号文

各基层党组织:

  2021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全面依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制定的重要意义

    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全面依法治疆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工作,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工作,也是一项紧迫任务。《条例》作为一部专门规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其制定出台在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推进新时代法治新疆建设的工作需要为做好学院“八五”普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决策部署、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师生普法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教育教学、社会服务等法治实践,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加大师生普法力度,提升师生法治素养,为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分层分类,面向全开展《条例》宣传

    (一)多层次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切实掌握《条例》对法治宣传 教育的具体要求,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中心组学。要将《条例》纳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牵头部门:宣传部

    二是网络平台学。学院教职工要积极参加“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法用法及考试和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

    牵头部门:宣传部

    各基层党组织配合实施

(二)开展《条例》进学院活动。

一是融入课程学。要发挥主阵地作用,把《条例》宣传教育融入教学、融入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活动,深化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课前讲法活动。

牵头部门:教务处、团委学生处

各基层党组织配合实施

二是结合校园活动学。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等,围绕《条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法治讲座、一次课前学法、一次知识竞赛、一次主题班会。利用校园广播等载体开设《条例》专题,实现在校青少年《条例》学习全覆盖。

牵头部门:团委学生处

各基层党组织配合实施

(三)开展《条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通过“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送法到基层。要强化法治村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等,深入宣传《条例》。结亲干部等采取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条例》宣传教育,形成村(居)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牵头部门:组织部、“一家亲”办

各基层党组织配合实施

    三、丰富载体,开展全视野《条例》宣传

    利用电子显示屏、“微农职”官微、各二级微信平台、公示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

    牵头部门:宣传部、团委学生处

    各分院配合实施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条例》贯彻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学院中心组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师范带动各基层党组织,推动师生学习。

    ()加强正面宣传

    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载体,宣传学院学习宣传《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讲好“八五”普法故事,壮大法治新疆声音、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院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浓厚氛围。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各基层党组织要注意提炼好的做法、亮点工作,并于9月2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至党委宣传部闫博处。

    17309987552

    2659002751@qq.com


                                     党委宣传部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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